第72章番外:Mr。Unknown-《同学录(全集)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第四次,我还想……还没来得及想,阮致就拎着铁棍找上了我。

    他用冰冷的铁棍对准我这个旧同窗的额头,满脸戾气。

    他说:“你再碰我妹妹一下试试!”

    他的妹妹……我反应半天,才发现,他说的是阮宁。

    他大概因前些日子的同学会疑上了我,如今他妹妹到了怀孕的关键时期,危险的我却还在持续和她联系着。

    阮致是个聪明人,由一想百。

    我问他:“你不是恨她,这世上最恨她?”

    阮致满脸冰冷,我从没见他那么认真过,他说:“我们的那点不同的血注定,这辈子,我最恨的人是她,可这点相同的血脉同样可悲地证明,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也是她。”

    这是阮致拼了一场性命,孤注一掷做的选择题。

    他说:“她是我的妹妹,你们都不许,通通不许再伤害她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我的眼睛,捏着我的领口,忽然笑了,像个顽童,轻轻开口:“否则,我亲手宰了你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,他说到做到。

    我陷入一个奇怪的世界,每个人都有两张脸。

    连我也有。

    我既不想要阮宁嫁给别人,又曾想着,她若幸福,我是否能获得自己最想要的东西?

    比起那样东西,自由和爱情都可抛弃。

    我爷爷玩不过阮俞栗宋,就算他给幼孙取名“如意”又如何?

    谁肯让他如意?

    黑暗中冥想了几天,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。

    我选择告诉阮宁一些事,也告诉聪明人一些事。

    譬如,告诉她,那些有关聪明人的真相。

    譬如,告诉他,离她远点。

    譬如,告诉她,不要怕。

    譬如,告诉聪明人,告诉这个叫宋林的聪明人,只要我在,阮宁永不爱宋林。

    我是一把双面开刃的雪白宝剑,出鞘的时候,就问你怕不怕。

    第四次做坏事,我觉得自己终于平静。

    那一天,我睡了个好觉。

    大概是因为手里不再紧紧攥着什么。

    宋中元是未死的俞迟。

    知道这件事,我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我恍然想起我假借davis之名写的那封信。

    我让阮宁发誓,这一辈子,除非我的肉体死亡或者灵魂湮灭,否则,阮宁不能嫁俞迟。

    真的davis宋林代我受过,被誓言反噬。

    地球是圆,是戒,也是谶。

    有时不是没想过,为什么无论如何拼命阻止,阮宁这道题的谜底都是俞迟。

    这世间的痴男怨女总爱放大爱情,可是现实中,柴米油盐、繁衍后代占了人类精力的百分之八十,爱情更像一阵吹过即逝的风。

    想不明白的我继续想,想啊想,我就想明白了。

    答案不在阮宁身上,而在俞迟。

    我和聪明人每次想娶阮宁,背后理所当然附加的条件,就是整个阮家庞大的资源和关系网作为嫁妆。它们有时使阮宁变得可爱,有时,甚至比阮宁重要。

    可是俞迟不要。

    他不要阮家,甚至不要俞家。

    他只要阮宁。

    锲而不舍地,这一辈子,只要阮宁。

    中学课本《劝学》中有一句,用在他身上颇合适。当时要求背诵全文时,我和阮宁一个比一个哀号得厉害,可见我们都没学进去。而默不作声的那个穷孩子学得最好,记得最清晰。

    “蚓无爪牙之利,筋骨之强,上食埃土,下饮黄泉,用心一也。”

    上食埃土,下饮黄泉。

    用心一也。

    后来,后来的我,当然没有把“未来媳妇”的“未来”二字去掉。

    但我从未缺席任何一年的同学会。之后的十年,亲眼看着俞迟从一个兵丁成为阮宁这个“三将女”偈语的第三将,亲眼看着他坐到岳父的位置,又一步步走得更高,亲眼看着他击溃阮家。

    阮老离开了阮家,一直跟着阮宁照顾重孙,似乎是赎罪,也似乎是逃离。他生前叮嘱阮宁,除非我死,不要动你二叔。

    阮老去世之后,俞迟毫不留情,用尽一切手段,将真相大白于众人面前。

    垂暮的阮二叔,终于在日复一日的忐忑中,等来自己最终的句号和归途。

    阮静回来了。

    小丫一直在等他。

    二十年后的同学会前夕,我收到请帖时,微微笑了。

    这次是阮宁的笔迹,我一眼认出。

    二十年前,她的丈夫每一年无望地寄着邀请函,直到死亡和夜幕降临。他盼望她能收到,盼望能再见她一面,盼望在她“死后”,盼望在他“生前”。盼望这样沉默的爱有朝一日重见天日,盼望有朝一日同自己和解。

    二十年后的同学会,阮宁已经微微发胖,却变得比从前漂亮许多,至少站直了,站稳了。

    可眼中的自由一如过去,坚定不移。

    所有的人都老了,包括我。

    阮宁问我为什么一直没有结婚,我告诉她,因我太爱程可可,可是可可早已嫁人,此生无望。

    我想说我盼着来生,位高权重的俞迟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。

    下午三点,同学会散。

    他穿着军装,最后一天穿着军装,背着她在街道上向未来走去,手中还拎着一双高跟鞋。

    这丫头从小就不会穿高跟鞋,为了扮靓,今天还是穿了。

    这小子从小就贫寒,一朝富贵至此,却还是爱情中最孱弱的那个。

    他爱阮宁,如敬佛礼尊,檀香饲味。阮宁爱他,疯魔后活。

    还好故事的结局不是一群互相咬着尾巴的羊羔,死咬着,谁也不肯放手。

    大家都放下,包括我。

    我穿着风衣远远地看着他们,这一年是2037年,香港回归四十周年,身旁商场的led显示屏上正在播放五十年前来自香江的怀旧访谈。

    五十年前,香港有史以来最胖的当红女星正在三色电台采访她早已离婚的前夫。她的前夫英俊潇洒,是红遍两江三地的偶像。

    这是一场本不相配的婚姻,他们结婚时,人人惊诧;离婚时,大家却莫名觉得理应如此;尤其男星又后娶了别的漂亮女星,所有人更以为然。

    她一向喜笑开朗,此时再见,却那么自卑于自己的身材模样,勉强歪头,笑着问他:“冬官,我这么胖,以前你嫌弃过我吗?”

    我路过时,那个男人很沉默。

    我走过商场时,他那么温柔那么轻地告诉那个胖胖的女人:“我好中意你啊。”

    转身,我看着他。

    他说,我好喜欢你啊。

    曾经。

    第二日,俞帅脱下军装,干脆利落,去做他这辈子最想做的医生。阮宁的律师事务所风生水起,听说她的合伙人是她大学时的同舍同学。

    哦,对了,忘了交代,聪明人宋林未死,依偎在美人怀中,潇洒活着,做着阮宁的老大,快乐活着。又叫算命的说中,果真命道极品。

    宋林是阮宁的mr。unknown,这个也许你们早已知道。

    而我,我是她永不过期的兄弟,是你们的mr。unknown。

    只有你们知道的mr。unknown。

    我的爷爷后来老得不成样子,终于不甘心地离去。他说他对不起我,害我抓了个死签,却也从未想到我平素叛逆,这次竟如此听话。

    我被老爷子逗笑了。

    可见他从未懂我,我一向安分认命,唯有婚姻大事上从了本心,违逆了他。

    他全看错。

    我曾经心爱的小女孩叫阮宁,而我和我心爱的女孩的名字可以组成一个我这辈子最想要的词,害我错以为是天造地设。

    安宁。

    这次,我获得了自由,也获得了永久的安宁。

    不因别人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