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杨信看儿子还是很准的。 杨业因为坚持,而备受尊崇,也因为坚持,被人推到了绝地……他的脸上阴晴不定,半晌苦笑道:“我要是能区分清楚,哪些该坚持,哪些不该,就不用痛苦了。我认为只要是对的事情,就不能放弃!” “什么是对的事情?”叶华追问。 “回家,报仇!”杨业果断道! 叶华咧嘴笑了,他和杨业聊天,并不是想让杨无敌改变,相反,他是想坚定杨业的信心。哪怕他爹都放弃了,他也该坚持。 世界上必须有一些傻瓜,才会显得可爱。 开封虽好,可杨家的根在麟州,此时麟州还在北汉的手里,饱受摧残。 忘记或者放弃,都是背叛! “十年,最多十年,就能荡平北汉,拿回麟州!”叶华很认真道:“我可以用冠军侯三个字担保!” 自从被封为冠军侯之后,叶华格外重视这三个字,简直比什么佛陀玉帝还要尊贵一万倍,轻易绝不会拿来开玩笑! “侯爷的话,我当然相信,可我还是担心,或许用不了十年,这些人就会自认为是开封人了,还是土生土长的!” 杨业可是很知道叶华的厉害,能吹牛的人不少,可是能把吹出去的牛变为现实的却是凤毛麟角,而叶华就是凤毛麟角当中的佼佼者。 跟着他,一年吃喝不愁,两年买房置地,三年娶妻生子,五年荣华富贵……工匠们都编成了歌谣,到处传唱。周围十里八乡,无人不知,谁都以成为冠军侯的部下而骄傲。 真的,用不了十年,富足安逸的生活,就能彻底改变一群人。 杨业十分笃定,至少他身边的杨家子弟,就不再是心心念念,想着家乡了。包括二弟杨重勋,他抽空就会去开封,听曲喝酒,还会拿大把的钱,打赏歌姬,毫不吝啬,丝毫没有想到,那些钱是可以做成铠甲兵器,用来杀回家乡的。 好日子的确会腐蚀人的斗志,叶华若有所思,跨上战马,风风火火赶到了作坊。他让人准备了一块烙铁,在烙铁上,刻有“麟州杨家”四个字! 扔进火炉里加热,没一会儿,烙铁就红了,杨业凝视这火炉,似有所悟,猛地探出右手,抓着烙铁,向着自己的左臂按了下去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