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、得理不饶人!-《签到必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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姬予被她这无厘头的联想能力噎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。
一脸无语的看着林鹿:“我说你这小脑袋瓜里整天都想的什么?”
“难道不是?”
林鹿狐疑道:“你总不会看到哪个小正太比你帅吧?”
姬予赶紧挥手制止,再不停下来,鬼知道她还会冒出什么玩意儿。
“好吧,我告诉你,其实是我写了首歌,参加了网乐云的大赛,正在想比赛排名事情呢。”
好在有这个挡箭牌,要不然总不能说脑袋里有个不太正经的系统吧。
一听这话,林鹿噗嗤笑出了声:
“哈哈哈哈,你还来啊?都扑街多少首歌了。”
也就是林鹿,换别人这么嘲笑自己,姬予不恼也得生闷气。
但因为习惯了,所以面对林鹿的话,姬予左耳进右耳出,不过最重要的,还是现在的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小扑街了。
“那是以前,现在是现在。”姬予得意道:
“我才改的歌难道不好?我现在要是没那个本事,怎么改?”
林鹿撇嘴:“才刚有点成绩就头翘尾巴撅,林野,你都十八岁,成年了哈。”
姬予无语:“说人话。”
“人话就是——呸呸呸,你才不说人话。”林鹿伸手拍了他一下,道:
“我就问你,你会解二元一次方程,但你能创造出来吗?”
面对姬予茫然不解的眼神,林鹿一副关爱智障的眼神:
“改歌是在人家的基础上,创造是无中生有,那难度天壤之别好嘛。”
“……”
姬予蹙眉瞪着她:
“我说你……对自己的哥哥,整天不鼓励,光想着打击,这是一个妹妹应该干的事儿?”
林鹿却撇嘴道:“少来了你,当初你发第一首歌,还说要庆祝,我当时就屁颠颠的去给你买了一大盒冰激凌吃,这还不叫鼓励?结果呢?”
“这都多少年的事儿,你说那个干嘛。”姬予脸上有点挂不住了。
林鹿一甩马尾辫:“什么多少年的事,就是去年,6月6号,下午三四点的时候,我记得清楚着呢。”
“……”
姬予有些牙疼的瞅着林鹿:
“是不是我欠你的每一样,你都拿笔记着,隔几天复习一下?”
“切!”林鹿不屑一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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