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签订合同-《闪耀篮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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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1995年开始,NBA开始实行新秀标准合同制度,所有首轮秀的合同都必须符合联盟规定。

    由于球队必须要为首轮秀提供至少两年的保障合同,无法与其签订短约。

    因此,有的球队索性放弃签约权。比如在1996年,芝加哥公牛队用首轮29号签选中特拉维斯-奈特后,就因为不愿为其提供三年的保障合同而直接放弃了他。

    包括首轮和二轮秀,凡是被球队放弃签约权的新秀,即成为完全自由球员,性质跟落选秀相同。

    从球队来说,排名靠前的二轮秀的价值并不一定低于首轮后段首轮秀。

    在即战力、潜力相差不大的前提下,前者的合同必须包括至少两年的保障合同,后者则可以用底薪签下,可以为无保障合同,也可以为短期合同。

    根据新秀合同规定,首轮秀合同为3年合同,前两个赛季为保障合同,最后一个赛季为球队选项。

    在第二个赛季结束后,球队可以选择是否执行第三年的球队选项。

    若球队执行选项,则球员在执行完三年合同后变为受限制自由球员。否则,球员会在第二年合同结束后成为完全自由球员。

    这是一份标准的新秀合同,根据池亮的选秀顺位,掘金为他开出了一份三年240万美元的合同,第一年为64万美元。

    同样都是新秀合同,但其中的金额差距很大,比如同样在今年被掘金队选中的探花秀里夫-拉弗伦茨,他的合同金额是池亮的三倍之多。

    在接过合同后,池亮仔细看了一遍,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在签约后,球队就会在近期将第一笔薪金打过来,这能解除池亮的财政危机,同时也能提高家人的生活水平。

    “合作愉快!对了,我给你一个建议,以你的身高和体重,你完全可以去打小前锋!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,乔治给出了建议。现在的他担任总经理不久,需要在球队培养威望。

    在乔治看来,池亮身高、体重和臂展都不差,拥有后卫的速度和内线的力量,打小前锋拥有很大的优势。

    从身体素质来看,感觉和保罗·皮尔斯相似,只不过体重稍微轻了一些。

    用一句话来形容:比我壮的没我快,比我快的没我壮!

    “感谢您的建议,我会尽量适应小前锋的位置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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